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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徐静蕾的BLOG(不断更新中——)

[06-25] 徐静蕾的BLOG(不断更新中——)



个人档案


生日:1974年4月16日(星期二)

星座:白羊座

血型:O 型

身高:168 厘米 体重:49 公斤

三围:B83cm-W64cm-H89cm

出生地:北京

家庭:徐子健(父亲) 、于淑荣 (母亲)、徐新宇(弟弟)

学历:北京电影学院

最喜欢的颜色: 黑、白

最喜欢的城市: 北京、罗马

最喜欢的花: 郁金香

最喜欢的饰品: 没有

最喜欢的事情: 逛街

最难忘的事情: 睡懒觉

最喜欢的运动: 乒乓球

最喜欢的画家: 高更、莫奈

最喜欢的女演员: 阿佳妮

最喜欢的男演员: 梅尔·吉布森、凯文·科斯特纳

最喜欢的电影作品: 《杀手·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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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了又如何?(1)

听说坊间对名人开博客颇有些议论,甲方辩友儿说:利大于弊;乙方辩友儿说:弊大于利;丙方辩友儿说:有利有弊……当然了,所有东西出来都会有人跳出来说好说坏,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这一次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否则有什么意思。

我对博客的了解时间不长,也确实是在公司同事的劝说下答应试一试的。几天下来倒也觉得有趣。

通常作为一个演员、和一个小字辈导演,说话的途径有三种:平面媒体的记者采访、电视媒体的采访、在报纸杂志开专栏,出书。第一种多了一个中间人转述的人:记者。一篇采访下来难免有些地方觉得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第二种时间通常比较紧张,还没说出什么已经结束了,有时会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当然也有那样的时候:你说的天花乱坠,几剪子下来也所剩无几;第三种:专栏,对我来说就是个压力了,本人心里比较脆弱,决不能欠人家东西,一不能欠钱二不能欠情,当然也不能欠人家文章,日子会觉得不好过,总希望文章是自发的写出来的,想写就写想不写就不写,当一个自由自在的文艺小青年儿。最后是出书——出书就算了——我说的是实打实的字书,至少暂时不出,要出就出个对自己对大家负责的,我写的那些东西零零落落,如果非凑合结了集子发出去,不但让人家笑话,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但是,我必须要说,那是我的理想,等有朝一日我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够分量发一本书的时候,一定当仁不让,眼前,还需要时间。

所以,看来看去,博客挺好。想写文章写文章,想发照片发照片,心里不痛快了就发发牢骚,想肉麻抒情也行想极度自恋也可,其实破口大骂也没问题,只是容易伤了自己,所以就不必了。倒是很自由自在的,都是自己想说的话想干的事情。

话是这么说,但如果有一天大家发现我的博客没了或是水了也别怪我,三分钟热度是我的长项,以往的例子不胜枚举,我正在克服,希望大家不要太严厉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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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了又如何?(2)


因为拍戏的缘故,看了一些讲述历史的书,发现真正吸引我的反而不是那些“故事”,故事我们看得太多了,多离奇也不够满足。最好看的反而是那些描写生活情景的东西,有一本叫《唐朝社会生活史》的书最为好看,写得都是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东西,吃什么啊喝什么啊穿什么啊唱什么歌跳什么舞,记录的人撇开了政治立场、道德观念,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反而格外真实有趣。常常觉得古人离我们如此遥远,看了他们的吃喝拉撒睡,倒和他们拉近了距离,人嘛,终究是人而已,七情六欲是躲不掉的。

尽管,很惭愧,从整体上来看我的社会责任感并不强,虽然也会捐款赈灾什么的,但始终觉得那些只是最起码的责任之一。

也许是由于对真实的需要,我觉得,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最大的社会责任感应该来自于表达真实的愿望以及行动,尽管这不可能是绝对意义上的,因为人的确复杂,自我很复杂,在人群当中的我们更加复杂,大多数时候觉得还原自我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它每天都在困扰着我。但这并不妨碍我觉得尽可能的以最大的真实来记录生活和感受是我的一个职责,可以才疏学浅但是不能虚假,可以虚假但是不能不知道自己虚假,才疏学浅可以学习,但虚假会变成一种品质,从此如影随形,能够真实的面对自己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表达有很多种途径,个人认为文字是许多种艺术途径中最接近于表达真实生活和感受的一种,绘画容易具体,音乐容易抽象,电影更多的是合作,偶然性和变数太多,还听说市面上目前有一种说法是:商业是最大的艺术。这个因为咱实在是因为不懂,不敢妄下定论。所以就我而言,还是觉得文字是相对来说最好的手段。

博客据说也不算是一个很新鲜的东西了,兴起有几年了。我的博史极短,这个大家也都看到了,开始是在别人的劝说下来新鲜新鲜而已,十几天下来不免有些小感受,也经常到别家看看,东家长西家短的闲看,这就是网络的力量,把所有人拉到很近的距离。出书要经过出版社经过编辑,还要经过商业标准的种种考验,然而这里不需。每个人都可以是作家,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可以是天大的事情、津津乐道的事情——不要跟我说鸡毛蒜皮是小事,这个世界没有小事,所有的事情都是大事,民族问题是大事,美朝关系是大事,台海危机是大事,能源短缺是大事,谁失恋了,谁要勤俭持家了是大事,谁拉肚子了谁关节炎都是大事,这个观点我目前雷打不动的坚持。

因此喜欢上了博客,是一种可以比较自由自在的表达载体——我说比较,是因为完全的自由自在好像也并不现实。有总比没有强,多总比少强,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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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述1(摘自2000年第一本旅游写真《意大利》)



一.奶奶:

奶奶今年88岁了,脑子一点也不糊涂,只是眼睛不太好。小时侯,我不爱上幼儿园,终于混不下去了之后勉强上了几天整托,已经是哭天抢地,甚至寻死觅活了,幸好后来赶上幼儿园流行我现在已经忘了的什么病,终于被送回了家。

我的童年是和奶奶一起度过的,那时侯我既淘气又胆小,爸爸妈妈对我要求很严格,奶奶是我小小的避风港,说小小是因为爸爸真的凶起来奶奶也是不管用的,但多多少少使我的童年生活有了一些安全感,长大以后很多时间不在北京,最牵挂的人就是奶奶。

奶奶是湖南人,菜做的特别好吃,印象最伸的是豆腐炒肉末,鸡蛋肉饼,人间美味。上小学的时候有段时间老想吃饺子本来不会做饺子的奶奶不知怎么就包了些说实话既难吃又难看的饺子给我吃,尽管如此每当我中午回家的时候还是觉得非常满足,我印象非常深,一般情况吃8个最多的时候吃12个,后来奶奶年纪大了不再做饭,我也上大学住校去了,也就在没吃到奶奶做的菜,直至有一次,一个朋友带我去原来位于美术馆附近的湖南餐厅“随圆”,我无法形容我的感受——那里的菜和奶奶做的一模一样。我是一个贪吃的人,一顿美味的饭菜可以使我愉快一整天,如果没有奶奶,我的童年生活该是多么索然无味。

邻居的黄奶奶已经去世几年了,这是一个有些驼背的奶奶,也是湖南人,她家的8寸黑白电视配 度过了许多夜晚,那些爸爸不让看的港台电视剧都是在那儿看完的,以便看以便磕瓜子,坐在她家的小马扎上,头顶是那盏大概只有5瓦8瓦的电灯,她的俩(两)个孙子是我幼年时的好友,一个大我一点,一个小我一点,我们一起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翻墙、打架、游戏、寻宝、探险、吓人。大一点的时候他们去了杨村的他们的父母那里,我们写了很多信,我第一次感受到分离是一件多么令人难受的事,多么亲密的玩伴,那些你以为一直会永远在一起的人,有一天也会分开的。从那以后再没见面,信写得也越来越少,偶尔他们回北京,见面也是说写你好我好的客气话,我小时的密友已经不在了。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那些你以为永远也忘不了的幸福和悲伤,有一天都会被我们遗忘的。董奶奶据说是得了胃癌去世的,我没见到她的最后一面,很长时间我们都瞒着奶奶,后来奶奶终于起了疑心,知道了这件事,她没表现出过多的伤心,大概是年纪的人对生死反而比我们这些年轻的人看的开了许多。
        
88岁的奶奶更象是个孩子,每次见到我都问穿得暖和不暖和,怕剧组不能给吃饱饭,永远都觉得没有人照顾的我很可怜,说了无数遍的话再见面还是要再说一遍,最不喜欢我演的电视剧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觉得里面谁都欺负我,最高兴《北京晚报》上有写我的文章,最爱吃的是“九制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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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述2(摘自2000年第一本旅游写真《意大利》)



临摹《兰亭序》,于我家农村小院儿墙上。

二.学书法:

爸爸在我六岁的时候开始让我学书法,背古诗,字认得够多的时候就念古文读四大名著,为此他记了很多关于儿童启蒙教育的笔记,是世界上最用功的爸爸之一。
   
我小时候最怕的人是爸爸,见到他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因为他让我每天写的毛笔字我总是凑不够数,该背的诗也总是上句不接下句,每天下午的5点钟左右是我的世界末日,因为他就要下班了,每当这时候我想,我最大的并要为其艰苦奋斗的理想就是再也不用听爸爸的话,自己当自己的主人。其实爸爸的愿望很简单,并没有想让我成为什么家,只是希望我做一个知书达理的姑娘,说得最多的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不记得我是小学几年级考进了朝阳区少年宫,中学几年级考进了北京市少年宫,只觉得少年宫的那段日子是我最难熬的时光。我是一个不用功,在书法上其实也没什么天赋的姑娘,到了市少年宫便感到了差距,一下子自卑了起来,我一天一天没精打采的写着,老师也不喜欢我,那时候一个叫于莎的女孩是她的掌上明珠,那个女孩字写的好人又漂亮,是我那时候的偶像,我常常感叹,人家闺女怎么长的,又聪明又漂亮又白(我小时候很黑,因此觉得自己很难看)还是文艺骨干,我怎么就什么都不行呢!为此我苦恼了很久,后来每天默念“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话使自己坚强了起来。
   
有一件事是我到目前为止从没对人提起的,包括父母,那件事对当时的我打击是非常大的,事隔多年我还记忆尤新。

一次,少年宫组织去人民大会堂写书法,上午先在少年宫集合,当时来讲这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好多孩子的家长也赶来“送行”,我也兴高采烈的去了。老师开始动员,突然发现名额缺了一个,换句话说就是人多了一个,再换句话说就是说有一个人不能去了,是谁呢?老师的眼睛转来转去,我觉得自己已经有预感了,果然,视线落到了我身上,我觉得浑身发热,呼吸停止,只觉得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了教室,我跑到厕所偷偷哭了两个小时,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开始往家走。我兴高采烈的回了家,幸福的为爸妈描述了我们在人民大会堂表演书法的详细情景,全家都很高兴。

我变得越来越不爱上少年宫,又不敢跟爸爸说,就开始偷偷不去了。我拿着一些从前写的字混事儿,每次上课的时间就在景山公园闲逛,景山公园是我最熟的公园。那段时间我撒了我这辈子最多的谎,常常担心自己会变成一个坏女孩,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其实学书法为我带来了很多东西,小学毕业的时候,因为我的书法在全国得过奖,我被保送上了当时全朝阳区最好的中学80中,人人都说我是个“才女”,对我另眼相看,我还考上了北京市少年宫,院子里的人都说蕾蕾这孩子聪明将来有出息。

时至今日,我对写书法这件事还是不太能正确对待,但见到漂亮的书法作品,还是会从心里赞叹,欣赏,还是会挪不了脚步。所以我不得不相信,有些东西确实是潜移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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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述3(摘自2000年第一本旅游写真意大利)

三.中学同学:

我最好的朋友,曾经的现在的,都是我的同学。

初中的时候,我的好朋友是孙海娜、蒋冰清、成洁,那时我们四个是死党,除了放学回家,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一起。我至今还是认为孙海娜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孩儿,文章写得漂亮,又很会做一些设计什么的,她的个子很高,上初中的时候已经有一米六几了,她是我们当中的大姐,尽管她的岁数不是最大的。我一直羡慕有这种性格的人,他们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人比一般人宽容许多。和她们在一起,我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

第一次读懂爱情小说,是从琼瑶阿姨开始的,那些故事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大多数初一(1)班的同学读得如痴如醉,另外的一小部分同学就很不以为然,当然这一小部分大多是男生,我们认为他们挺事儿的。之后我们热衷于做的事就是开始给自己起一些像琼瑶阿姨小说里一样好听的名字,我们四个每人都有五个以上的名字,并用这些名字写一些神秘的字条。当时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无论远近我们都用书信交流,信上写的尽是些无聊但有趣的话,我们乐此不疲。然后我们又迅速迷上了《读者文摘》这本杂志,那上面的小文章和短篇小说让我们感动不已,我们都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了一些名言警句。这之中蒋冰清的小本子上的东西最多最好,她是我们中学习最用功的一个,显得最有思想,也是最得老师喜欢的一个,我私下认为她是一个有魅力很正派的姑娘,甚至有写嫉妒,但当时我从没告诉过她。然后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身上发生一些精彩的故事,我们都试着去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也会将就一个算了,当然这些故事大多以暗恋告终,也有个把成就了几年的,最终也是不了了之。成洁是我们之中最象琼瑶小说中人物的一个,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温柔的性格,不爱说话,她是我们中最小的一个,聚会中也很少发言,也许是太内向了据我所知她的故事最少,但她在学习上非常聪明,成绩最好,后来考上了北方交大,俄语说的呱呱叫,我们同期的俄语班同学无人能敌。

我的好朋友中最早结婚的是蒋冰清和白漓文。白漓文是我高中时的好友,此人画画十分了得,性格有些怪癖,最初我觉得她有些象王菲,是我的偶像之一,我们一起学画画最后她考上了中央美院。我从高中开始学习画画,应该说很大程度上是受了白漓文和一个比我高年级的同学魏进宇的影响,在当时他们的画在我看来已经非常好了,白漓文的小人画得出神入化,令人赞叹不已。在魏进宇给我看的画册中我认识了莫奈、高更、梵高,只觉得他们的画美得让人心动,从此我迷上了画画。

学画画那段时间是我最用功的一段时间,连爸爸也认为我开始懂事了,他总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觉醒点,当我风雨无阻的背着画夹子去画画的时候,他放心的认为我的觉醒点到了。

从小,我的理想就很模糊,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做什么,上高中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办一本流行杂志,现在说出来被一些不正经的人耻笑,说不真实,说小时候的理想应该是卖冰棍、当售货员才像真的,像我这种志向与想当科学家的算为同类,我检讨了一下认为,不是我高估了自己就是他们低估了儿童。

我的中学北京第80中学是当时全朝阳区唯一的市重点,那里是一个盛产美女的地方,各路的才子佳人云集,在那个地方读书可以说是赏心悦目的,说实话就是上了大学我也没再见过那么多的美女,他们漂亮,有气质,学习又好,时常让人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我从小一直自卑与她们有着直接的关系,我时常回头想我是不是夸大了她们的优秀,结果都是:没有。印象最深的一个叫谭新的女孩,她比我们高几个年级,梳着很短的头,即使是在最冷的冬天也穿着最短的裙子,清瘦高佻,五官十分标致,听她同年级的同学讲,她的成绩永远是班里的第一二名,每天放学的时候总有一个很帅的骑着一辆很大的摩托车的男生来接她。我们每个人都觉得她实在是太棒了。但不知为什么,自从我上高中之后,这个女孩就消失了,用不知道是谁的话说就是“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这更让人觉得她的神秘莫测。

让我庆幸的是,我在一群算得上是优秀的年轻人中间长大,他们时时让我感到自己的不足,从不太敢自鸣得意,也学会了不去和别人比较,因为永远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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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述4:我的大学生活

四.我的大学

现在想起来,考电影学院的那段日子是不堪回首的,说是象做梦再贴切不过。爸爸从小不让我沾文艺的边儿,认为唱歌跳舞会让人浮躁,他是很有一些自己的教育理论的,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宋词,他就很不主张,他说宋词的婉约容易使人感情脆弱,应该多读唐诗,或者象“九万里风鹏正举”这些更适合追求上进的年轻人。连书法让我学的都是颜真卿的颜体,颜体浑厚、憨劲、非常漂亮,但比起柳体欧体那些清瘦优雅的字体来说更象男孩子学的字。因此有时我想,爸爸是把我当成个男孩子来教育的,希望我大气、坚强。

考电影学院是由无数新鲜恐惧和豁出去的感受组成的,现在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考电影学院这类的问题,常常把我问愣了,回家仔细想想,好象任何答案都是矛盾的,不真实的。我从小热爱表演?从小热爱电影?不是,谈不上。是去瞎蒙的?觉得自己挺漂亮,挺有表演天赋?好象也不是,上中学的时候我是一个连读课文都会紧张得心在嗓子眼里跳的人,怎么会去蒙这个,更不要说觉得自己漂亮有天赋了,说出去自己都想笑。那是为了虚荣心?有可能吧,可虚荣心并不是那么强大的动力,能够驱使一个有些自卑和自闭的人去考一个她从未想过的专业,况且她的父亲教她的一句拿破仑的格言她一直记得,就是:“露脸和现眼只差一步”。——如果都不是,那也许只有当时的我知道了。或者要去找那个当时撺掇我考的人赵海问一下才知道。

我上面说过了,时间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它会让人变得不了解自己,忘了自己曾经为什么做一些事情,甚至为什么动了一些感情,小时候日记里写的那些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事情再回头看也都记不起是什么了。

仅有的几个考试印象也记不得那么准确,只记得我朗诵了一段歌颂父亲的从《读者文摘》上摘的很短的散文,唱了一首儿歌,跳了一段自编的残不忍睹的慢舞,并在老师的要求下围着教室跑了一圈,演了一命题是“一楼的男孩爱上了二楼的姑娘”和一个只许说“是你是我”的小品,参加文艺理论考试之前爸爸告诉了我有一个表演理论大师叫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说到这,我最感谢的是我的老师刘汁子老师,很多次我想问问他为什么会要我这个学生,但想想也就算了。无论如何上电影学院都是我人生最大的转折点,从此我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学习一个刚开始设想就已经进入了的专业。我清楚的记得考试上台前的一个心理活动,就是形体考试的时候,坐满了一教室的人,考号一个一个的向我临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一件事:跑,还是不跑。其实真是一念之差,如果跑了,那今后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我也许在多年以后考上了美术学院,也许最终没考上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也许去了国外念书,没有好坏之差但会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最后,不跑战胜了跑,因为即使是跑,也要有站起来,穿过众多老师和同学惊诧的视线出门的勇气,所以一咬牙一闭眼,这电影学院也就进来了。

我不想再去想是人改变了命运还是命运改变了人,反正这一切虽然是意料之外,但也确确实实的发生了,所有假想都是和命运玩儿的一种无伤大雅的游戏,不会因此改变任何东西,我们都将沿着眼前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对与错好与坏都是无稽之谈,倒是让我想起了一句有点酸但还算中肯的诗,大致是说:蓦然回首,没有遗憾的青春才是最美的……算是我的座右铭之一吧。

1993年4、5月是我到目前为止的一生自我感觉最成功的一段日子,以往的不自信好象全都是毫无必要的,可笑的,连爸爸都对我另眼相看,这孩子居然能考上电影学院的意外取代了对“搞文艺”的担心种种,我们经常在家得意的想:全国才有几个呀,全北京才有几个呀,全朝阳区才有几个呀!我不禁觉得自己太棒了,简直什么都能,这种成就感持续了很长时间,全家上下一片欢乐的景象。过了不久,开学了。

电影学院的那段生活很模糊,只记得晨功出的越来越晚,小品做的越来越多,住校的时间越来越少,一转眼,四年过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生活在很多假象里,外表热热闹闹,红红火火,其实里面一团糟。一个学习一般的孩子进了人人向往的重点中学,一个不爱写书法的孩子进了只有有特长的聪明孩子才能进的北京市少年宫,一个完全没有表演欲的黑黑瘦瘦的同学进了全国唯一的一个电影专业院校北京电影学院,这个学校里人才济济,许多世界知名的大师是这个黑黑瘦瘦的同学的校友,这个同学是够风光的了。可实情是,在这些风光背后,这个同学过着诚惶诚恐的日子,小品永远编不出来或者编的差强人意,朗诵永远感情不够充沛,唱歌永远上气儿不接下气儿,舞蹈永远也跳不了一个完整的,最可笑的是这个同学还要表演说相声,穿着大马褂摆着大扇子,完全是把台下的老师同学气乐的。黑瘦同学常常无地自容,想,怎么了,怎么我就跑到这儿来了,有种走错了时空隧道的感觉。但无论如何,已不见了来时的路,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总的来说,其实黑瘦同学还是幸运的,上大学的时候就拍了赵宝刚导演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成绩虽然不好却也顺利毕业,和同学中的几个人成了好朋友还分进了北京电影制片厂,奶奶,父母身体健康,弟弟考上了北工大,又有了个可爱的女朋友,毕业之后拍了几个戏,算小有一些名气,人缘不好也不坏,所以,知足吧,再不知足就成得便宜卖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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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述完结篇:初恋



到今天为止,我在2000年完成的小自述就给大家发完了。

那次是我第一次为了一本“书”写文章,文章基本上是我在某几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靠在床上捧着电脑完成的——那是一段心情并不太好的日子。开始的时候很难,一旦开了头就很快,三、四天时间便写完,自己反复读,觉得还可以。接着,在我的前经纪人的撺掇下,又手抄了一遍放在我第一本旅游写真的书里,算是我对1994年之前生活的一个小回顾。

写完之后,除了最亲近的那几个人之外,很多人都不相信那是我写的,觉得至少是有人给我改过,我听了倒是很得意——说明我写的不错,另外确实觉得大家对女演员没文化这个观念真是挺根深蒂固的。

时间过得很快,离我完成那次小小的写作也有5年了,当然,这中间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有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演电影,拍电影……还有一些,当然是我生活中的事情,原谅我就先不在这里多讲了,因为牵扯到一些与公众无关的人,而人家也未必希望自己私生活的事情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所以不写,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老一点之后,一定会写,原因我前面的几篇关于博客的文章里都说到过,在这里就不罗嗦了……



我的初恋是一段极其失败的经历,89或者是90年我认识了他,那时候我刚上高中,对爱情这件事没有切身的体会,都是从小说上看到的。1992年我们开始在一起,其实这样说是我一厢情愿的,应该说我认为我和他在一起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恋爱。那时侯他24岁,我觉得他很成熟,经历丰富。

真的不知道怎么描述这近两年的时间,连当时他是做什么的都说不出来,但我的确非常爱他,好像那时候时间是在为他一秒一秒的走,见他一面等到他的一个电话都是生活的全部意义,甚至不知该怎么对他,和他相处。在那几年里,他时常不知去向,呼无数遍也是无用,出现了之后也只是含糊其词的说:有事。在那一年多里,我们分分和和了无数次,好的时候真好,不好的时候是真不好。直到有一次我在配音,他给我打电话说十分钟以后来接我。从那以后这个人失踪了三天,家里没有,呼机没带,钱包也没带,我怕急了,陷入了空前的恐惧。

再见面时,就说分手,无论如何都不说原因。然后就真的结束了,之后的心情我不想再描述。

几年之后,我又见过他,和他怀孕的妻子,我们当年分手后不久他们就结婚了,现在孩子已经挺大了吧。这也是上面我说的不知该怎么描述这件事的原因。我希望自己客观周到,既要表达自己的想法,也要多多少少顾及或是说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去想一向,但这太累了。

写到这儿,我觉得自己把自己说乱了,我想说什么呢,我已经不知道了,原谅我吧,我是说不清楚的,况且任何语言也表达不了我当时的心情,我只能感到我词语的贫乏,和我的无能为力,尽管它早已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过去了,原来爱的那个人也已经只存在在我的回忆里。所以何必把它写在这儿呢,也许有些东西真的只是留下供我们在心里回味的,就像有些埋在地下很深很久的文物,一旦出土便会面目全非,而我在这里说的一切都将词不达意。

从我第一次读懂了爱情小说开始,也有很多很多年了,觉得自己爱过了一些人,忘记了一些人,还有一些想忘记却还没忘记的,和一些不想忘记却已经失去的人。生活会给予我们很多东西,无论我们接受不接受,也许有些遗憾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也许生命会因为一些遗憾而有一种残缺的美丽。

我的窗外是秋天的明媚的阳光,我好像回到了我的中学时代,中午沿着小路踩着落叶赶去上第一节体育课,被裹在阳光里的感觉舒服极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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