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 y, L3 I8 g# a 《莱姆酒日记》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创作于1961年的小说,这本小说直到1998年才发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波多黎各,讲述了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那里的生活。这个记者在波多黎各爱上了莱姆酒,几乎变成了一个酒鬼。为了撰写剧本,并更好地体会主角那种“醉醺醺”的状态,布鲁斯·罗宾逊每天也喝一点点酒。罗宾逊曾经是一个酒鬼,不过在八年前,他果断地戒了酒。他说:“我曾经喝了太多的酒,而这个坏习惯已经开始威胁到我的家庭了。当时,我每天十点前就能搞定一瓶酒,到每天结束的时候,能喝空4到5个瓶子。不过,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受尽了折磨。整晚整晚地无所事事,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后来,我去了嗜酒者互助联合会,在那里戒了酒。后来,为了拍这部电影,我重新开始喝一点点酒,当然,量非常少。”- g2 l, }/ a& }* q% P
# {& q/ a" q/ O/ n) C: b' h 对于一个要自编自导影片的导演来说,在编写剧本时,灵感就遭遇了枯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罗宾逊说:“我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拼命地想抓住些故事中的元素,寻找那种我在编写《我与长指甲》时的感觉,可是就是难以找到那种创作的状态。后来我发现,给我巨大困扰的是这部电影的标题--《莱姆酒日记》。我身体里的创作的那一半告诉我说,到波多黎各去,喝一点酒;而戒酒的那一半则说,千万别重蹈覆辙。我和我的妻子说了这种创作上的窘境,我说如果不喝点什么的话,我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她很理解我,她说那你就去喝一点。有了酒精的刺激,《莱姆酒日记》的剧本我很快就搞定了。在那个阶段里,我喝酒是很有限制的,大约一天一瓶的量。在写完剧本后,我又滴酒不沾了。” $ l" |6 R* p& y8 |$ e2 C8 ]. S; o! E1 i p
麻烦的拍摄. W" I o; u& d1 x( v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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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很早就开始了前期制作,但是因为资金、导演、改编等等问题,一直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拍摄阶段。这让小说的原作者亨特·S·汤普森非常恼火。他很不满意制片公司的效率。于是他给制片公司里的一位负责的女士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传真。在这个传真里,汤普森说这位女士是“一个懒惰的婊子”,随后写了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批评的话语,说制片公司不思进取、拖延影片的拍摄,对自己的作品不重视之类。那是在2001年,约翰尼·德普和罗宾逊还没有来到剧组之中。后来,成为了影片导演的罗宾逊和汤普森在洛杉矶著名的夏蒙特酒店里见了面,不过汤普森除了在见面时说了一句“Hi”之外,在整整两个小时的会面时间里,一言未发。在2005年,影片开拍前,汤普森选择了自杀。 ; W$ }8 J( M. h: V# g ( S2 o5 Q3 ^/ _4 X, h9 G7 H! L) Q$ A 影片在好莱坞、墨西哥以及波多黎各的首都圣胡安拍摄,整个前期的拍摄周期长达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罗宾逊还在不断地和自己的酒瘾做斗争。他说:“影片开拍后,我时常会觉得自己需要喝一点酒来刺激一下自己。于是我问德普,是不是介意我喝上那么一点。德普倒是不介意,但是他说,如果他是我,就不会那么做,你为什么不去试着不喝酒呢?所以我在片场几乎没有喝酒。不过,我们后来到了一个叫做Fajardo的地方,那里半夜两点就有足足有华氏100度(约合摄氏40度),而且还非常潮湿。在那么热的工作环境下,所有人整天都湿漉漉的。所有人几乎都要扛不住了。结果有一天有一个当地人推着满满一车冰镇的干红走过来,我们再也忍不住了,我对德普说,喝这么一点酒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E0 T' x R z.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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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片场,德普总是重中之重,因为他是这部电影的绝对意义上的主角,他一个人的表演几乎可以左右影片的质量。与德普配戏的艾伦·艾克哈特说:“德普是这部电影里最耀眼的演员,他也是汤普森的大粉丝。在影片中,他扮演的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这其实在生活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存状态。德普很敬业,他的每次表演都令在现场的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他的气质和剧中的人物非常贴合。”罗宾逊说:“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就好像是做梦一般,我们远离摄影棚,大多数都在外景地拍摄,避免了审查机构的找茬(这是《盲女凶杀案》后,罗宾逊没有拍摄电影的原因),像是世外桃源一般。德普的工作可圈可点,因为他完全入戏,演活了那个醉醺醺的记者。而且,是他把我重新带回了好莱坞,让我重新拿起了导筒。” ' h) I0 K7 }% G" r2 J7 m7 R8 [2 j 1 H' E6 v; d: E花絮8 H/ ]: W9 O% [3 `( `) e/ W